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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关于拟推荐申报广东省标杆家庭农场和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的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3-22 09:36:35

  根据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标杆家庭农场选育工作的通知》(梅市农农函〔2024〕61号)、《关于选育广东省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梅市农农函〔2024〕59号),梅州市安排我市推荐申报广东省标杆家庭农场名额7家、广东省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26家,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将申报名额分配给全市20个镇(街)。至申报截止日,我局共收到各镇(街)推荐的兴宁市叶南渔村家庭农场等7家家庭农场申报省标杆家庭农场(附件1)和兴宁市润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等26家农民合作社申报省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附件2),经我局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拟同意其申报,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日强,电话:0753-3395250。地址: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内。

  附件: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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