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3-22 09:36:35 |
根据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标杆家庭农场选育工作的通知》(梅市农农函〔2024〕61号)、《关于选育广东省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梅市农农函〔2024〕59号),梅州市安排我市推荐申报广东省标杆家庭农场名额7家、广东省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26家,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将申报名额分配给全市20个镇(街)。至申报截止日,我局共收到各镇(街)推荐的兴宁市叶南渔村家庭农场等7家家庭农场申报省标杆家庭农场(附件1)和兴宁市润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等26家农民合作社申报省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附件2),经我局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拟同意其申报,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日强,电话:0753-3395250。地址: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内。
附件: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