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征求《兴宁市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兴宁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3-01 16:13:04

  为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契机,紧扣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这一主线,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以更好保障和实现农户承包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丰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探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的路径办法,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服务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兴宁加快振兴、共同富裕。

  根据《梅州市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指引》和中共兴宁市委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兴市明电[202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兴宁市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结合兴宁市实际,制定《兴宁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1:《兴宁市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方案》(征求意见搞).docx

  附件2:《兴宁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由于时间紧急,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4月1日止。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在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内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高小霞,联系电话:0753-3381841,电子邮箱:xnnyjfgg@163.com)。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