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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兴宁市闲置农房与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探索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10-10 16:51:55

  为深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按照《中共兴宁市委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兴市明电〔2024〕2号)的工作部署,由我局牵头起草了《兴宁市闲置农房与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探索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1月10日止。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在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内通过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冯佳雯,电话:3381841,传真:3380702,电子邮箱:xnnyjjgb@163.com)。


  附件:兴宁市闲置农房与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探索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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