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11-28 17:13:23 |
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农(2019)32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农农(2019)421号)文件要求,我市对2023年11、12月份离岗基层老兽医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员进行审核,现将陈伟棠等430位同志离岗基层老兽医县级审核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5日,在公示期间内,若对公示内容中人员身份信息、工作年限等有异议,可采用实名制方式向兴宁市离岗基层老兽医身份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庄创明,联系电话:0753-3256675。
附件:《兴宁市2023年11、12月份离岗基层老兽医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公示版)
兴宁市离岗基层老兽医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