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12-31 17:09:22 |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财农〔2022〕98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现对兴宁市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7日,请广大社会监督,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向兴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罗锐辉,电话:0753-3336826。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