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配合做好2025年春节期间帮扶慰问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按照帮扶慰问对象范围和梅州市名额安排,经我市各镇(街)全面摸底、筛选,并通过兴宁市农业农村局调查核实后,确定68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特困家庭符合慰问范围条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五日内向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监督电话:0753-3325622。
附件:兴宁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特困家庭帮扶慰问名单.xlsx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