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3-10 10:23:25 |
根据兴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兴市双一办〔2025〕1号)要求,为做好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督、公开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原则,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优化监管服务,创造良好的农业发展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依法实施涉农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的活动。我局2025年度随机抽查的8类事项包括种子、农资(农药、肥料)、渔业、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兽药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蔬果、粮食、水产品、畜禽)、种畜禽质量、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监督抽查(具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2025年度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应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逐步推广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其他农业行政执法监督领域,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
1.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库内容由局“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员在每年的5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2.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按抽查事项分类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原则上由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构成。名录库内容由局“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员在每年的5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3.组织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由局“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管理员组织从系统录入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名),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随机抽取过程应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保存留证。抽取工作应在建立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完成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进行,并将抽取情况在局农业信息网公开。
4.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由责任股室负责人带队,会同检查人员对随机抽取的市场主体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时,现场检查记录表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责任股室要及时做好检查档案归档并妥善保管。
(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抽查比例和频次应当根据监管对象情况和农业生产经营特点合理确定。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检查对象名录库的3%,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可单独设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结果的运用
1.实行“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通过商事主体信息管理平台网进行公示(除涉密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必须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2.加快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积极参与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平台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形成监管合力。各业务股室应当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推送梅州市商事主体综合信息公示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各业务股室要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和整改回访制度建设;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
3.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和建立跨区域执法机制。局机关成立随机抽查工作协调小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与涉及不同区域的同类检查事项,组织开展联合抽查,有效整合利用现有执法资源,提高执法能力,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对随机抽查工作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提高执法检查的效能和水平。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业务股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任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业务科室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网络、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探索完善随机抽查机制。
(四)强化廉洁自律。各股室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兴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doc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