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4-01 09:00:16 |
为稳慎有序推进农村防灾减灾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工作,有效盘活农民宅基地资产,实现农民土地财产权益,为乡村振兴的产业项目落地提供用地选择,按照《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自然灾害危险区域建房户避险搬迁实施方案(2024-2035年)(试行)〉的通知》(梅市明电〔2024〕160号)、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关于探索建立农村防灾减灾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的通知》(梅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2024〕27号)的工作部署,由我局牵头起草了《兴宁市农村防灾减灾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工作指引(试行)》,现第二次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0日止。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在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内通过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吴威龙,电话:3381841,传真:3380702,电子邮箱: zcfgny@meizhou.gov.cn)。
附件:兴宁市农村防灾减灾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工作指引(试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