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5-16 15:59:42 |
根据《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农〔2012〕248号)及《转发广东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梅市畜字〔2012〕6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4年1月22日至27日对全市2024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申报数量(61478头)进行了首次公示。公示期间,经组织专业人员复核并调整数据,现对重新核定后的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数量予以二次公示。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全市生猪养殖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申报核定数量为35728头(详见附件);公示时间 :2025年5月16日至5月22日;如对核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实名反映。
联系人:朱建辉 电话(传真):0753-3256675
附件:2024年1月至12月无害化处理每月汇总登记表(审核后).xlsx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