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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生猪检疫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6-19 16:24: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及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推进2025年集中整治工作,持续巩固集中整治成效,现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生猪检疫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内容及监督举报方式公告如下,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6月-2025年12月

  二、征集范围

  (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面:随意处置、长期出借、私分侵占农村集体资产等问题线索;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线索,特别是违规出借资金、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白条抵库、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线索;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工程项目建设中不经民主程序审议,私自签订超过法律规定期限、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合同,损害集体利益等问题线索;违规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问题线索;不按民主决策程序和招投标程序,虚假招投标、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操纵交易、利用工程套取资金、优亲厚友等等问题线索。

  (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2023年以来的乡村振兴项目招投标不规范,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暗箱操作、围标串标等问题。资金安排不合理,超范围使用资金、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违规支付中介费等问题;资金使用不合规,优亲厚友、贪污侵占、骗取套取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生猪检疫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面:一是官方兽医未持证上岗,擅自脱岗离岗,伪造、变造、转借违法使用官方兽医证,出借本人账号或借用他人账号,从事与动物防疫有关的经营性活动等违法违规问题。二是不到场到点检疫出具检疫证明、“隔山开证”,为临床检查不合格、未佩带牲畜耳标、运输车辆和运输主体未经备案等不符合的生猪出具“人情证”“关系证”,为“洗白猪”提供便利,虚开检疫证明;倒卖牲畜耳标;对符合检疫申报条件的不及时受理和开展检疫或检疫过程中有“吃喝卡要”等违法违规问题。三是不按屠宰检疫规程开展宰前检查和同步检疫、为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出具检疫证明、包庇纵容屠宰场非法接收和屠宰未经检疫生猪和病死生猪等违法违规问题。四是养殖场(户)出售未经产地检疫生猪、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出售病死猪等问题。五是生猪运输车辆和运输主体未备案,外调及本地的仔猪、种猪无落地报告等问题。六是生猪贩运主体伪造、变造检疫证明;定点屠宰场非法接收病死生猪;未按规定开展肉品品质检验,为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不法分子为谋取利益私屠滥宰生猪等问题。七是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查验生猪产品检疫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三、举报方式

  (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面举报电话:0753-3381841;举报邮箱:zcfgny@meizhou.gov.cn;来访地址: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农业农村局6号楼五楼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办公室。

  (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举报电话:市农业农村局0753-3392101、市财政局0753-3262813;举报电子邮箱:nyjjhcwg@meizhou.gov.cn;举报受理地点:兴宁市财政局四楼农业农村股办公室、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农业农村局9号楼二楼计划财务股办公室。

  (三)生猪检疫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面举报电话:0753-3256675;举报邮箱:xnscqb@meizhou.gov.cn;举报受理地点: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农业农村局6号楼五楼兽医与屠宰管理股办公室。

  四、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生猪检疫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举报人需实名,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需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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