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7-31 16:21:23 |
各农业生产服务组织: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实施“百千万工程”的决策部署,依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40号),上级下达兴宁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184.67万元,需完成不少于1.64万亩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任务。为做好本市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接本市2025年中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组织应运营规范,具备较高的专业化水平与较强的服务能力,且已纳入名录库管理。
二、服务组织的服务内容为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和粮油作物单产提升关键技术路径,重点支持深耕深松、集中育秧、合理密植、统防统治、测土施肥、秸秆处理、烘干等先进适用技术。
三、服务组织参与作业的农业机械须安装农机作业轨迹记录设备。
四、项目实施区域为本兴宁市。
五、实施项目的补贴要求:按照丘陵山区补贴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得超过市场指导价格的4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额不得超过130元。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与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将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佐证材料整理成册,一式三份于8月10日前报送至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接组织。
联系人:吴威龙,联系电话:3381841。
附件:1: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40号).pdf
2:兴宁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docx
3:兴宁市遴选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xlsx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