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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遴选结果的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8-20 10:32:41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41号),上级下达我市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50万元,用于支持4家省标杆农民合作社、2家省标杆家庭农场。为做好项目的遴选工作,我局于2025年7月31日在网站上发布《关于遴选承接兴宁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机构的公告》,在申报期内,共收到我市2家省标杆农民合作社和1家省标杆家庭农场的申报材料。根据评审工作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兴宁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对参与遴选的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评审组综合评定,结合项目实施方案,评审组一致同意兴宁市友联种养专业合作社、兴宁市富勤种养专业合作社2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兴宁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实施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威龙,电话:0753-3381841。地址: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内。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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