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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专题报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11-17 16:15:21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按照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梅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梅市明电〔2020〕151号)和《兴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兴市明电〔202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职责履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职责履行情况

  (一)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一是结合我市实际,科学制订方案。按照《梅州市2024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兴宁市2024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强化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结合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完成了受污染耕地水稻种植重金属超标区域综合治理修复和保护性措施治理,完成了蔬菜重金属超标区域综合性治理修复,完成了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安全评估工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到位率100%。2024年早造送检农产品样品355份,晚造送检农产品样品358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8.61%。

  (二)持续推广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大力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工作。推广应用农业防治、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技术,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品种,优先使用生物农药;编印《病虫情报》,指导农民科学合理用药。据统计,2024年全市水稻病虫草害统防统治面积100.559万亩次,占比46.8%;农作物绿色防控面积59.539万亩,覆盖率52.28%。

  (三)着力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一是加强指导服务,促进畜禽养殖绿色发展。召开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培训会,并与规模养殖场等签订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承诺书,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建设粪污防治设施设备,2024年度,我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85.56%,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任务。二是加强巡查监管,强化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制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函》,扎实做好宁江水口水洋断面和合水水库水质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完成禁养区内25家养殖场(户)的整治工作。三是推动生态绿色渔业发展。制订《兴宁市2024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推广《广东省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技术推荐模式(第一版)(第二版)》和“零排放圈养尾水处理模式”,研究推广适合本市的养殖尾水治理技术规范,积极组织水产养殖户参加养殖尾水治理模式培训。四是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我局工作人员开展强化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加强养殖渔情信息采集,落实《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和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指导水产养殖从业人员坚持绿色发展,科学养渔,不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品及化合物,不使用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等停用药品,不使用假劣兽药、原料药、人用药,以及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国家未批准药品。

  (四)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是狠抓“四旁”“五边”全民绿化工作,我市2025年度计划种植苗木40.9万株,已种植44.2万株,大幅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二是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环境卫生管护网格化治理;扎实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巩固农村改厕成果;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处理试点工作,村庄保洁覆盖面和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全市村庄100%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80%以上村庄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三是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全市共聘请全日制长效保洁管护员1487名,建立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等三项制度,夯实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基础。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农户对种植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认识不足,对耕地质量的保护与提升重视不够。二是资金投入不足。在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秸秆收储运体系、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体系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地方财政又比较困难,需要上级部门强化政策引领,增加资金投入。是部分养殖户环保处理设备老旧,需进一步优化。水产养殖规模小、效益低,养殖模式比较落后和标准化养殖模式有待提高等问题。部分养殖户环保意识淡薄,对污水排放危害认识不足,缺乏主动治理意愿。四是卫生清洁不够深入,巷尾巷道仍存在一些卫生死角,仍有个别“反弹”现象。五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不够健全,长效管养不够到位。

  三、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下来,我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推动农业绿色生态发展,助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一)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进一步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有机肥等农业投入品,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进废弃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政策支持,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投入。

  (二)强化部门协作,推动技术推广。依托镇、村基层力量,及时掌握辖区内畜禽养殖规模、分布等变化情况,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同时,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与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持续推广先进的尾水治理技术,鼓励养殖场开展技术创新。

  (三)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持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房风貌管控提升,以村庄清洁行动、“三清三拆三整治”和村庄绿化为抓手,全面改善村容村貌,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成为村庄清洁行动的参与者、受益者,建立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保洁管护机制,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以高水平高质量建设“百千万工程”典型县和苏区融湾综合示范窗口。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横幅、标语、微信、通告、宣讲会等形式,结合“六五”环境日等重要环保宣传活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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