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农业企业:
我市第二十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2025年监测情况已予公布,现转发《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十批兴宁市农业龙头企业和2025年监测不合格取消兴宁市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附件: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十批兴宁市农业龙头企业和2025年监测不合格取消兴宁市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兴市府办函〔2025〕80号).pdf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