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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专题报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6-03-05 09:15:43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梅州和兴宁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为核心,统筹推进涉农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年度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职责履行情况

  (一)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为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梅州市2025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梅市农农函〔2025〕61号)要求,兴宁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兴宁市2025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兴农农函〔2025〕19号),方案明确,2025年我市将以“受污染耕地风险管控措施全覆盖”为核心,确保安全利用措施到位率和严格管控措施到位率均达100%,最终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21%的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年度安全利用任务。

  (二)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持续推广科学施肥用药技术,大力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工作。重点推广农业防治、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技术等绿色技术,优先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生物农药;编印《病虫情报》,指导农民科学合理用药。稳步推进紫云英绿肥冬种,全年播撒面积约1.1万亩,带动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6.2个百分点,实现水稻亩均增产8%,化肥使用量减少20%。加快构建秸秆收储运体系,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02%。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84万亩次,实现总增产1.97万吨。2025年全市水稻病虫草害统防统治面积104.16万亩次,占比48.91%;农作物绿色防控面积61.301万亩,覆盖率53.89%。

  (三)着力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一是强化指导服务,推动畜禽养殖绿色转型组织召开3场次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培训会,累计培训150多人次;发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告知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服务指导卡1000多份,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建设粪污防治设施。2025年度,我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85.73%,圆满完成上级考核任务。二是加强巡查监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针对宁江水口水洋断面水质和合水水库水质保护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完成46个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同时督促指导合水水库上游五镇开展生猪养殖减栏工作,巩固减栏成果。三是规范水产养殖污染管理,严守尾水排放底线认真贯彻落实《兴宁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要求,系统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强化日常监管与尾水排放监测,确保环保要求落地见效。对全市水产养殖点位开展全覆盖排查。共检查水产养殖点600家,未发现尾水超标排放现象。通过强有力的监管和整治,全市未发生重大渔业污染事件,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安全优质的供水保障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四)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是狠抓“四旁”“五边”绿化,超额完成年度种植任务。全市2025年度计划种植苗木40.9万株,实际完成44.2万株,超额达成目标。二是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加强宣传引导,深化环境卫生管护网格化管理;扎实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持续巩固改厕成果;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处理试点,实现村庄保洁覆盖面和垃圾处理率双100%。目前,全市村庄100%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80%以上村庄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全市共聘请全日制长效保洁管护员1487名,同步建立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等三项制度,为农村人居环境长治久美夯实基础。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农户对种植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认识不足,过度依赖化肥农药的现象依然存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有待提升,粪污资源化处理设施简单,影响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二)资金投入保障不足。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上,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地方财政又比较困难,需要上级部门强化政策引领,继续增加资金投入。

  三、2026年工作计划

  接下来,市农业农村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紧扣农业绿色发展核心目标,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一)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深入推进化肥、农药施用减量增效行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的推广应用,优化农民群众的施肥方式。大力推行农药减量控害技术,推广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

  (二)压实污染防治监管责任。强化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日常监管,依托镇、村基层力量,及时掌握辖区内畜禽养殖规模、分布等变化情况,引导养殖户依法落实粪污治理主体责任,建设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提升粪污集中处理能力,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持续推广先进的尾水治理技术,鼓励养殖场开展技术创新。

  (三)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房风貌管控提升。以村庄清洁行动、“三清三拆三整治”和村庄绿化为抓手,推进村庄危房、乱搭乱建、残垣断壁等清理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加强村庄绿化管护工作,巩固提升乡村绿化成果,全面改善村容村貌,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成为村庄清洁行动的参与者、受益者,建立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保洁管护机制,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四)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六五”环境日等重要环保宣传活动,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宣讲活动,从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源头抓起,倡导农业生产生活杜绝或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种植养殖户参与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全面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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