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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我市肉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6-04-27 09:54:39

各相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6〕3号)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精神,高质量推进我市肉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创建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含牵头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对象

  本次遴选面向我市范围内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支持肉鸽养殖、加工、流通、品牌营销、科技服务等全产业链经营主体,鼓励国有企业参与、省龙头企业牵头、多主体联合申报。

  二、遴选基本要求

  (一)主体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满2年以上;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肉鸽养殖、加工、销售或农业相关业务;

  3.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涉农行政处罚记录;

  4.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具备与项目匹配的自筹资金能力,财政资金与自筹资金比例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

  (二)产业能力要求

  1.主导产业清晰,聚焦肉鸽产业,具备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经营能力;

  2.拥有稳定的养殖基地、加工设施或销售渠道,能够提供土地、设施等相关权属证明;

  3.项目建设思路清晰,能够支撑产业园创建任务,具备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三)联农带农要求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包括订单农业、保底收购、务工就业、股份合作、保底分红等,能够有效带动农户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发展。

  (四)一票否决情形

  1.近3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未修复;

  2.存在环保不达标、“大棚房”问题整改不到位、涉黑涉恶等情况;

  3.空壳公司、资不抵债或无法提供真实有效材料。

  三、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申报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5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PDF。材料清单如下:

  1.XXX人民政府关于推荐由XXX企业作为兴宁市肉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参与创建实施主体的函

  2.《兴宁市肉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主体遴选申报表》(附件1);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3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纳税证明;

  5.养殖/加工基地土地证明、设施设备清单及权属材料;

  6.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附件2大纲);

  7.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承诺函;

  8.联农带农佐证材料、业绩、荣誉等;

  9.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四、遴选方式与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公告期5个工作日。

  (二)主体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8日17:00报送地点:兴宁市农业农村局6号楼三楼发展规划股,联系人:李远辉 联系电话:0753-3380075,电子邮箱:xnnyfzgh@163.com

  (三)资格审查由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审查。

  (四)综合评审组织专家进行量化评分。

  (五)实地核查对靠前企业进行现场核验。

  (六)公示确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五、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2.实施主体须严格按方案建设,接受财政、审计监督;

  3.本通知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兴宁市肉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主体遴选申报表.xlsx

  附件2: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docx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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