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农业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8-10-12 09:10:00 |
根据广东省农业厅《关于申报创建农业部2018年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的通知》(粤农办〔2018〕219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度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财〔2018〕38号)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出全环节绿色高效技术项目示范区6000亩,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核心区1000亩,全链条产业融合模式打造,全县域绿色发展方式引领,统一品种布局、统一规范化栽培管理模式、统一订单收购,在创建区全面推行节肥节药节水和绿色防控技术,辐射带动创建区建设10万亩。现结合兴宁市实际,在本市遴选建设2018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示范区基地。现将遴选条件公示如下:
一、农业基地在我市范围,具有事业法人证书或经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的从事水稻生产种植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近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示范基地要成方连片,单茬种植面积达20亩以上,交通便利,土壤肥力和灌溉基础条件良好,有适应生产需要配套的机具设备,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为保证试验示范基地的长期稳定性,土地性质为流转承包经营的优先选择。
四、能够严格落实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等试验示范推广工作,积极配合技术指导员开展水稻优质新品种、新技术等示范推广工作,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致富。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开展项目建设的法人代表将报名纸质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简介、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和镇、村证明等)交至到兴宁市农业局种植业股参加遴选,并同时发送电子扫描版,邮箱:xnzzyg@163.com。
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内向兴宁市种植业股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园园
联系电话:0753-3382425
联系地址:兴宁市宁新街道佛岭机场路121号兴宁市农业局1楼种植业股。
兴宁市农业局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