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人社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8-09-26 16:56:39 |
根据及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15〕109号)及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梅市府〔2015〕1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对以下人员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内容
公示名单 |
|||||
序号 |
申领单位 |
营业执照注册日期 |
补贴项目 |
吸纳就业人员姓名 |
手机号码 |
1 |
梅州市立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2016-04-18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李坚怀 |
138****8105 |
2 |
梅州市立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2016-04-18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潘远静 |
178****2373 |
3 |
梅州市立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2016-04-18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张国清 |
135****2132 |
4 |
梅州市立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2016-04-18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张汉新 |
158****7687 |
5 |
梅州市立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2016-04-18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周燕青 |
183****5112 |
6 |
梅州市立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2016-04-18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朱映红 |
137****0063 |
二、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
三、其它问题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受理电话:0753-3320402,联系人:刘国旺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