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人社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8-10-26 09:59:17 |
根据及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15〕109号)及(梅市财社〔2015〕8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对以下人员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内容
公示名单 |
|||||
序号 |
申领单位 |
营业执照注册日期 |
补贴项目 |
吸纳就业人员姓名 |
手机号码 |
1 |
梅州市沐原电子有限公司 |
2017-04-06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张文强 |
131****8435 |
2 |
梅州市沐原电子有限公司 |
2017-04-06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曾国琼 |
150****8221 |
3 |
梅州市沐原电子有限公司 |
2017-04-06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朱碧娴 |
187****3689 |
4 |
梅州市沐原电子有限公司 |
2017-04-06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李菊香 |
188****1114 |
5 |
梅州市沐原电子有限公司 |
2017-04-06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陈凤玉 |
138****0916 |
6 |
梅州市沐原电子有限公司 |
2017-04-06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陈思颖 |
181****9968 |
二、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1日)
三、其它问题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受理电话:0753-3320402,联系人:刘国旺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