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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开展镇(街道)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年度考核工作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人才驿站 发布时间:2023-12-05 09:17:45

  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人才驿站绩效考核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兴宁市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建设营实施方案》(兴组通(2021)47号)等文件精神,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人才驿站等单位,组成专项考核组,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范湘萍、市公共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张清权带队,对全市17个镇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和3个街道“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建设运营及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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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考核组先后对全市镇(街道)乡村振兴人才驿站进行了实地考察,同时结合镇(街道)乡村振兴人才驿站自评材料,通过查阅人才驿站工作台账和听取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关于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建设运营工作情况汇报,了解人才驿站建设运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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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组充分肯定了镇(街道)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建设运营工作,同时对乡村振兴人才驿站运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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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交流时,范湘萍同志强调,一是市镇两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要科学统筹,因地制宜,全力以赴,围绕实体经济、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深入贯彻落实梅州市“1+N”人才政策,加快推动中央、省、梅州和兴宁市委各项人才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是加强上下联动。市、镇两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要加强沟通对接,形成上下联动、协作高效的工作机制。三要加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人才驿站要发挥好政务服务终端和“一站式”服务窗口作用,作好基层政策“宣传员”,把党的最新精神、党的惠民政策、人才扶持政策及时宣传报道给人民群众,积极为乡土人才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上的困难,将乡村振兴人才驿站打造成为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主要阵地和支撑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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