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4-25 17:10:55 |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和梅州市的要求,坚决贯彻兴宁市委市政府治理欠薪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2023年度,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结立案处理劳动保障监察违法案件58件,涉及劳动者562人次,其中男性439人次、女性123人次;共计为562名劳动者追发工资1202万元。
持续推进源头治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根据《梅州市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方案》,压实政府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广东省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办法》及省现场会精神,统筹部署一体推进全市源头治理欠薪工作。开展源头治理欠薪工作实地督导,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有力推动我市全面推进落实源头治理欠薪工作。
继续完善制度机制。根据并按照梅州市2023年2月印发的《梅州市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和《梅州市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文件要求,完善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制度体系,有效保障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预防和化解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强化欠薪违法惩戒。依托“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优化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提升监管治理效能,不断完善工资支付监控系统,为风险预警提供有力支撑。全面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对劳动者举报投诉线索快办快结。加强国家平台欠薪问题线索核处,建立办理台账和回访机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大重大案件督办力度,建立企业守法诚信档案,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等制度,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