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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梅州市乡村 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9-02 16:41:4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现将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梅州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梅市农农函〔2022〕2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按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我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评审工作申报受理材料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评审。

  第二次评审工作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1月3日至3月31日,2023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

  网上申报时间为9月1日9:00至10月31日18:00,逾期系 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二、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印发〈梅州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21〕200号)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我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附:《关于做好2022年度梅州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 工作的通知》(梅市农农函〔2022〕240号)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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