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12-06 14:53:5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自愿申报、着眼需要”的原则,结合我市职业培训开展的实际,对同创职业培训学校申请的增设培训工种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了实地评估后,同意增设家庭餐制作培训工种,现予公示。
一、公示内容:
二、公示时间: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本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受理电话:0753-3262582,受理人:李宏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