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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的公示(2023.2.9)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2-09 15:34:02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对以下单位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公示内容

  公示名单

序号

申领单位

申请补贴期限

脱贫人口姓名

申请人数

金额

1

兴宁市大坪镇屏汉村民委员会

2022.11.28-2022.12.27

罗福胜

1

1620

2

兴宁市新陂镇水仙村民委员会

2022.12.1-2022.12.31

江艳艳

1

1620

3

兴宁市大坪镇白云村委员会

2022.12.24-2023.1.23

罗远军

1

1620

4

兴宁市大坪镇金坑村民委员会

2022.11.1-2022.11.30

李雨飞

1

1620

5

兴宁市大坪镇咨洞村民委员会

2022.12.1-2022.12.31

丘济平

1

1620

6

兴宁市大坪镇坪联村民委员会

2022.12.09-2023.01.08

杨国良

1

1620

合计

9720

  二、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23年02月09日至2023年02月15日)

  三、其它问题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受理电话:0753-3320402,联系人:邝宇波。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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