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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的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4-12 17:50:44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2021〕12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梅市人社〔2021〕55号)、《梅州市关于明确就业相关补贴项目的标准和办理流程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对下列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保补贴人员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公示内容

公示名单
序 号申领单位姓名手机号码补贴项目人员类别补贴月份补贴金额
    (元)
1梅州市天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许宁131****0607小微企业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202207-2023037500.03
2梅州市天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华汕183****6263小微企业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202207-2023037500.03
3梅州市天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曾杰130****5313小微企业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202207-2023037500.03
4梅州市天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黄俊宇159****8100小微企业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202207-2023037500.03
5梅州市天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吴俊芳184****3552小微企业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202207-2023037500.03
6梅州市天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李宗校183****2862小微企业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202207-2023037500.03
7梅州市天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李梓雄180****5378小微企业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202207-2023037500.03
8梅州市天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黄舒豪138****6366小微企业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202212-2023033226.13
9梅州市天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刘保华181****2978小微企业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202209-2023035744.87

  二、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8日)

  三、其它问题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受理电话:0753-3360631,联系人:刘丹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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