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5-31 10:12:01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梅州市“青梅计划”等“1+N”人才政策,吸引集聚各类人才返乡入乡投资创业,为自主创业人员搭建创业项目信息服务平台,现结合我市实际,征集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并向社会公开推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年满18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项目所在地位于兴宁市辖区内。
二、征集条件
(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
(二)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安全、环保、卫生、健康等相关行业标准,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行业先进性,具有一定的就业容量。
(三)申报的项目要结合兴宁地方特色,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应具有推介性强、成功率高的特点,并有一定的典型代表,能够让广大创业人群容易实践的创业项目。
(四)重点征集适合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复转军人等群体的创业项目。
三、征集流程
(一)项目申请
拟申请入库项目须将《兴宁市创业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递交至兴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指导股,属大学生创业的递交至兴宁市公共人才服务中心。
(二)项目审核
受理申请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项目的发展前景和可行性、投资方向和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筛选。
(三)项目备案
经审核符合征集要求的申报项目报市委人才办备案登记。
四、优惠政策
(一)被征集的创业项目,可享受免费政策咨询,优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一次性创业资助等创业扶持政策。
(二)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
(三)在兴宁市就业服务平台及各类招聘会等活动中进行招聘用工及项目推介,并在新媒体上作为典型事迹进行重点宣传报道。
五、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2023年5月31日开始报名,长期征集。
兴宁市公共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刘丹;咨询电话:0753-3360631;地址:兴宁市兴城迎宾大道1号。
兴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联系人:李军宏;咨询电话:0753-3320402;地址:兴宁市兴城曙光路就业大厦。
附件1:兴宁市创业项目申报表。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