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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兴宁市事业单位岗位)面 试 公 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发布 发布时间:2023-06-19 18:08:44

  2023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兴宁市事业单位岗位)面试定于2023年6月24日至25日在兴宁市会展中心举行,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面试人员名单及预分组详见附件。

  二、面试地点

  兴宁市会展中心

  三、面试时间

  (一)6月24日兴宁公招综合类、教育类岗位,具体时间和预分组见附件。

  (二)6月25日省集中公招兴宁岗位和兴宁公招卫生类岗位,具体时间和预分组见附件。

  上午8:30,下午2:30开始。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45前,下午1:45前报到。

  四、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五、面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进入面试考场时应提前准备好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直接面试岗位准考证),以便工作人员查验,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生自备口罩参加面试,在考场要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查验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三)考生不得穿戴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口罩参加面试。

  (四)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内容,确认本人具体的面试时间,注意区分当天上午或下午,切勿看错或记错,避免错过面试时间,并提前到达面试地点,预留足够时间,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在面试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7:45前、下午1:45前)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考场指定报到处报到。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存储设备等考生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五)考生报到后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按预分组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试室和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六)上午8:30或下午2:30,面试开始,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考生面试时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在面试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考生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

  (七)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保持考场安静,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同性别的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

  (八)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九)考生取得面试成绩回执,领回自己的物品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十)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提前熟悉考试要求,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二)考生自行前往面试地点,面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熟悉面试地点和住宿安排等准备工作,并注意安全。

  (三)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753-3263761。

  附件:

  1.6月24日上午面试人员名单及预分组

  2.6月24日下午面试人员名单及预分组

  3.6月25日上午面试人员名单及预分组

  4.6月25日下午面试人员名单及预分组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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