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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的公示(2023.6.29)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6-29 14:40:56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2021〕12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梅市人社〔2021〕55号)、《梅州市关于明确就业相关补贴项目的标准和办理流程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对下列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保补贴人员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公示内容

序号

申领单位

姓名

手机号码

补贴项目

人员类别

补贴月份

补贴金额(元)

1

兴宁市天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蒋文静

157****7175

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02207-202305

8937.69

  二、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5日)

  三、其它问题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受理电话:0753-3360631,联系人:刘丹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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