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2013〕第1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兴宁市粤东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届满,在规定有效期内未申请延续,现依法注销该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441481170002。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