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的公示(2023年8月)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8-21 17:25:00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对以下企业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式内容

  公示名单

序号

申领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日期

补贴项目

吸纳就业人数

金额(元)

1

兴宁市东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2020-11-27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

4000

2

兴宁市骏腾无忧报关服务有限公司

2022-04-01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1

30000

3

兴宁市源生药业有限公司

2022-10-08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

2000

4

红禾朗(兴宁)电工有限公司

2022-02-11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1

30000

5

兴宁市建安医药有限公司

2022-01-07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3

6000

6

广东群宝电子智造有限公司

2022-09-27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1

30000

7

兴宁市无忌大药房有限公司

2021-03-02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

4000

8

兴宁市坭陂镇刘锡文中药二门市朝阳店

2020-11-19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

2000

9

梅州市恒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09-08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5

12000

10

梅州市思潮服饰设计有限公司

2020-11-02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5

12000

11

兴宁市高兴石材加工部

2022-12-07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

2000

12

兴宁市学思幼儿园

2022-01-11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

4000

13

兴宁市鸿济大药房

2021-03-08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

2000

14

梅州市融泰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1-06-21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1

30000

15

广东热导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021-03-11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1

30000

16

兴宁市三友幼儿园

2022-01-19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6

15000

17

兴宁市四顺幼儿园

2020-12-10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3

6000

合计

221000

  二、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08月25日)

  三、其它问题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受理电话:0753-3320402,联系人:邝宇波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08月21日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