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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见习补贴申请的公示(2023.8.30)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8-30 17:57:14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关于印发《梅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梅市人社〔2021〕55号)、《梅州市关于明确就业相关补贴项目的标准和办理流程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扩大就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拟受理以下单位的就业见习补贴申请,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内容

序号

单位名称

补贴项目

申请补贴人数

申请补贴金额(元)

1

罗浮中心小学

就业见习补贴

2

35640.00

2

兴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就业见习补贴

5

97200.00

3

兴宁市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

就业见习补贴

3

56700.00

  二、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5日)

  三、其它问题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受理电话:0753-3360631,联系人:刘丹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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