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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的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14 16:25:41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对以下企业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式内容

  公示名单

序号

申领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日期

补贴项目

吸纳就业人数

金额(元)

1

梅州市梅一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1-03-17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

2000

2

兴宁市辰信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2023-02-22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

4000

3

兴宁市顺裕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2023-03-22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

2000

4

梅州市天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12-16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

2000

5

兴宁市七条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12-22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5

12000

6

兴宁市沅通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2022-03-07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

2000

7

梅州市正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2-01-19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6

15000

8

康海医疗技术服务(兴宁)有限责任公司

2021-12-07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5

12000

9

兴宁市瑞祥大药房有限公司

2020-12-07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

4000

10

兴宁市辉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07-27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

2000

11

梅州市永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22-05-06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1

30000


合计

87000

  二、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

  三、其它问题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受理电话:0753-3320402,联系人:邝宇波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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