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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的公示(2024.4.2)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4-02 17:05:49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对以下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进行公示,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序号

姓名

创办企业名称

补贴项目

补贴金额(元)

1

饶锐

兴宁市大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一次性创业资助

10000.00

  二、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24年4月 2日至2024年4月9日)

  三、其它问题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受理电话:0753-3360631,联系人:刘丹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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