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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的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4-08 17:39:41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对以下企业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式内容

公示名单

序号

申领单位

联系人手机

补贴项目

吸纳就业人数

金额(元)

1

兴宁市暖心百货超市

136****3968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

2000

2

梅州市鸿联地产有限公司

138****6791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

4000

3

梅州智行道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137****4007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

4000

4

广东骏耀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137****6696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4

9000

5

梅州市佰川科技有限公司

137****6865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

2000

6

兴宁市裕金药业有限公司

135****8792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

2000

7

山海传媒信息技术(梅州)有限公司

152****3712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

2000

8

兴宁市顺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137****8814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3

6000

9

韩秀医疗美容(兴宁)有限公司

138****7266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4

9000

10

梅州市万亩田农业有限公司

183****4799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5

12000

11

梅州市虎兴贸易有限公司

189****1168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

2000

12

兴宁市萌次元纺织有限公司

185****5432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3

6000

13

梅州市兴宁中新绿废旧物资有限公司

157****5115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6

15000


合计

75000

  二、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

  三、其它问题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受理电话:0753-3320402,联系人:邝宇波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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