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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5-29 09:47:56

(被申请人:广州众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广州众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健平与你单位及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兴宁分公司工伤待遇赔偿劳动争议一案(兴劳人仲案字〔2024〕31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拒收仲裁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1.《案件中止审理通知书》,从2024年5月29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止,案件中止处理;

  2.《案件恢复审理通知书》,从2024年6月29日起本委恢复处理;

  3.《延期开庭通知书》,现将开庭时间延期至2024年7月2日上午9:00分在广东省兴宁市曙光路就业大厦五楼兴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

  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兴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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