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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的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7-25 16:27:56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对以下单位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公示内容

  公示名单

序号

申领单位

申请补贴期限

人员姓名

申请人数

金额(元)

1

兴宁市大坪镇祠堂村民委员会

2023.10.15-2024.2.14

罗惠梅

1人

6480

2

兴宁市大坪镇鸽池村民委员会

2023.10.16-2024.2.15

龚凤标

1人

6480

3

兴宁市径南镇新洲村民委员会

2024.4.1-2024.5.31

莫彩凤

1人

3240

4

兴宁市罗岗镇红旗村民委员会

2024.4.1-2024.5.31

石志雄

1人

3240

5

兴宁市大坪镇秋水村民委员会

2024.5.1-2024.5.31

周伟雄

1人

3240

6

兴宁市大坪镇兰亭村民委员会

2024.4.1-2024.5.31

余鹏辉

1人

3240

7

兴宁市大坪镇友联村民委员会

2024.4.1-2024.5.31

陈金红

1人

3240

8

兴宁市大坪镇吴田村民委员会

2024.4.1-2024.5.31

杨思贵

1人

3240

9

兴宁市大坪镇坪中村民委员会

2024.4.1-2024.5.31

周华新

1人

3240

10

兴宁市大坪镇陶坑村民委员会

2024.4.1-2024.5.31

凌振辉

1人

3240

合计

38880

  二、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

  三、其它问题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受理电话:0753-3320402,联系人:邝宇波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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