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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兴宁市雄鹰职业培训学校增加培训工种和提升培训工种等级的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8-13 12:39: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自愿申报、着眼需要”的原则,结合我市“三项工程”职业培训开展的实际,对雄鹰职业培训学校申请增设和提升工种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了实地评估后,拟同意兴宁市雄鹰职业培训学校增设和提升如下工种,现予公示。

  一、公示内容:

培训学校名称

拟新增培训工种、等级

兴宁市雄鹰职业培训学校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初级、中级、高级)、电子商务师(初级、中级、高级)、家政服务员-家务服务员(初级、中级、高级)、保育师(高级)、养老护理员(中级、高级)、电工(中级、高级)、焊工(高级)

  二、公示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本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受理电话:0753-3262582,受理人:刘晓霞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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