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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的公示

浏览次数:61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2-26 11:56:28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对以下企业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内容

公示名单

序号

申领单位

联系人手机

补贴项目

吸纳就业人数

金额(元)

1

梅州市鼎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8****1427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

4000

2

兴宁市大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183****6662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1

30000

3

梅州市博锐电机科技有限公司

186****3770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

4000

4

梅州市晟联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58****1318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

2000

5

梅州市银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83****3335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

4000

6

梅州市欣新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36****9917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

4000

合计

20

48000

  二、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4日)

  三、其它问题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受理电话:0753-3320402,联系人:邝宇波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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