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4-29 17:05:01 |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兴宁兴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准予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9日
监督电话:0753—3263761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