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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才落户奖申请的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7-03 17:55:57

  根据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梅州市实施“青梅计划”聚集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申报指南》的通知(梅市组通〔2023〕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人才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对“四上”企业人员申请人才落户奖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内容

公示名单

序号

姓名

企业名称

手机号码

学历

补贴金(元)

1

叶娜

广东赐裕鞋业有限公司

152****1453

本科

5000

2

刘远兰

广东赐裕鞋业有限公司

156****8985

大专

2000

3

廖思帆

广东赐裕鞋业有限公司

180****7852

大专

2000

4

黄燕繁

广东赐裕鞋业有限公司

130****0244

本科

5000

5

王晓南

梅州市金绿家禽屠宰有限公司

198****4924

本科

5000

6

刘苑玲

辰浩医疗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150****0767

本科

5000

7

廖文婷

保仪生态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159****0272

大专

2000

8

李权成

广东热导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187****8133

本科

5000

9

钟文嫦

广东热导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188****0084

本科

5000

10

柯勒

兴宁万江创展贸易有限公司

133****6033

本科

5000

11

张柳

兴宁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198****6136

本科

5000

12

温炜

兴宁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133****8821

本科

5000

13

黄政辉

兴宁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135****1803

本科

5000

14

潘利欢

兴宁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178****5917

本科

5000

  二、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

  三、其它问题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兴宁市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受理电话:0753-3832123,联系人:刘伟东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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