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9-10 11:49:44 |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省就业创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22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对全省就业创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
一、 公示内容
(一)全省就业创业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二)全省就业创业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二、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25年9月10 日至2025年9月16日)。
三、其他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单位: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与农民工工作股
地址:兴宁市迎宾大道谢玉英培训大楼
邮政编码:514500
联系电话:0753-3257283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