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11-07 17:14:24 |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28号)文件规定,我局拟受理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二、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3日)
三、其他问题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受理电话:0753-3360631,联系人:刘丹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