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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
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1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6-02-25 15:54:57

  欠薪单位名称:荆州市洪志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塔桥北路80号附1栋二楼201号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6年2月10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到刘永军等13人的投诉,反映他们在荆州市洪志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兴宁市新陂镇农村生活污水改造工程工地期间的工资被拖欠。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单位于2026年3月5日上午11时前到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我局将通过新闻媒体或者门户网站公开你单位名称、涉嫌欠薪情况及你单位个人基本信息。

  地址:兴宁市曙光路就业大厦四楼

  联系人:饶监察员、余监察员

  联系电话:0753—3682331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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