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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宁市齐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的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6-03-05 16:16: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对兴宁市齐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理号:202603)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准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延续。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2日

  监督电话:0753—3258251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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