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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兴宁市雄鹰职业培训学校到期换证的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6-05-19 14:55: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职业培训开展的实际,对雄鹰职业培训学校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小组依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现场评估后,认为该培训学校符合继续办学的条件,同意进行到期换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公示内容:

序号

培训学校名称

办学许可证号

换发新办学许可证办学工种

办学层次

原发证日期

办学地址

1

兴宁市雄鹰职业培训学校

人社民344148150000068

网商运营、焊工、电工、保育师、家政服务员-家务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电子商务师

初级、中级、高级

2023年5月

兴宁市中山东路252号、火车站三楼北区

  二、公示时间: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本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受理电话:0753-3262582,受理人:刘晓霞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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