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兴宁神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申请的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人社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8-11-20 17:07:35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15〕10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对以下人员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内容

公示名单

序号

申领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日期

补贴项目

吸纳就业人员姓名

手机号码

1

兴宁神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2017-05-31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丰玲玲

180****6168

2

兴宁神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2017-05-31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刘晓丽

147****1238

3

兴宁神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2017-05-31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曾昭城

134****1100

4

兴宁神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2017-05-31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李幸萍

136****6721

5

兴宁神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2017-05-31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游子强

137****6618

6

兴宁神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2017-05-31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袁珍华

183****6640

7

兴宁神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2017-05-31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袁鑫娜

157****8320

8

兴宁神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2017-05-31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赖志娴

152****3699

9

兴宁神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2017-05-31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陈灵燕

180****9851

10

兴宁神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2017-05-31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黎明霞

181****8713

11

兴宁神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2017-05-31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黎苑辉

134****1069

二、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6日)

三、其它问题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受理电话:0753-3320402,联系人:刘国旺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0日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