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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浏览次数:-作者: 人社局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04-08 09:15:18

为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梅市府[2018]25号),我市正全面开展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您是否拥有这样一本证书: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最简单的方法是能否在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gdhrss.gov.cn/gdosta/)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证书。

您是否符合下列参保条件:依法正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含异地转入)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敲黑板!参保地在梅州市;划重点!缴费单位类型必须为企业。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您可下载广东人社APP,或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注册验证后申请,无需到经办机构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实现足不出户,补贴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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