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9-07-10 17:46:55 |
兴市市监【2019】药告002号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
兴宁市宁江药店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
主要不符合 GSP的事实 |
责令整改日期 |
备注 |
1 |
兴宁市宁江药店 |
许可证号: 兴DB7533022 证书编号: C-GD-14-MZ-0365 注册地址: 兴宁市兴城宁江路50号 |
2019年7月9日,兴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该企业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12801、12802、13101、15202、15405、15901、16001、*16801、16802),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201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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