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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遗失声明(李勇浩 )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11-01 10:53:1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遗失声明(李勇浩 )

    李勇浩 (身份证:4414811985****609X)遗失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项目代号:A;证书编号:4414811985****609X;有效期至2024年6月),现申明作废,如有异议,请自发布之日一个月内(截止日期:2022年11月30日)联系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电话:0753-3269896。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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