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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证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3-23 16:21:02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证公示


下列单位,经过我局现场核查,符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的条件,予发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名单附后)。为加强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现对符合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进行公示。
      
一、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 
      
二、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三、公示时间:2023323日至329日。 
      
四、受理单位: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登记注册与行政许可股,邮编:514500,联系电话(传真)0753-3324018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323


序号

小作坊名称

食品种类

负责人

小作坊生产地址

备注

1

兴宁市赤米香酒厂

白酒、其他发酵酒(客家娘酒)

丘勇新

兴宁市叶塘镇留桥村原农科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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